天津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山东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教育厅(教委):
为推进我国与东盟各国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,更好地服务“一带一路”倡议,经研究,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第16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期间,以“交流互鉴 合作共赢 构建职教共同体”为主题,联合举办2019中国—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(以下简称联展暨论坛),并邀请有关省(区、市)一并参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和地点
(一)时间:2019年9月19—20日,9月18日报到。
(二)地点: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为主会址,广西大学、南宁职业技术学院、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为分会址。
请各有关省(区、市)教育厅(教委)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到永恒朗悦酒店(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18号)报到;其它嘉宾到永恒朗奕酒店(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德西路13号)报到。
二、主要内容
联展暨论坛设有中国—东盟教育官员对话会、中国—东盟职业教育高峰论坛、中国—东盟职业教育学生技术技能展、中国—东盟职业教育装备展、产教对话会等12项活动(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)。
三、出席人员
(一)中方出席人员:教育部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代表,全国20个省(区、市)及港澳台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、行业、企业、职业教育科研机构代表。
(二)东盟及其他国家出席人员:东盟10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职业院校代表,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代表。
各项活动具体出席人员报到时详见《会议指南》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请各省(区、市)教育厅(教委)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共2人参加联展暨论坛,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职业院校参加。其中,需统一参加开幕式、巡展、教育官员对话会、高峰论坛、产教对话会等活动。
(二)根据安保工作要求,所有参会人员需统一申办证件。请各省(区、市)教育厅(教委)以省(区、市)为单位填写回执(见附件2),并提供参会人员2寸近期电子彩色照片(JPG格式、240×320像素、大小限50k—200k内、蓝底或白底,文件以“单位及姓名”命名),于2019年9月7日前打包发送至联展暨论坛秘书处邮箱:2019zjlt@gxedu.gov.cn。
五、联系方式
(一)联展暨论坛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:
刘 深 0771-5815590、18107712073
王青梅 0771-5815573、13471012609
(二)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人及电话:
何 文 010-66097837
附件:1.活动日程表
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
2019年9月3日
- 上一篇:教育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[2019/9/6]
- 下一篇: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 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[2019/8/7]